CUBA联赛

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采用主客场制,一周三赛与二周五赛结合进行。

  

 1、常规赛:(两周五赛)所有参赛队伍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常规赛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果出现积分相等的情况,则按照2014年《篮球规则》的规定排定名次。

2、季后赛:(一周三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三战二胜制(1-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总决赛采用五战三胜制(1-2-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二)决定联赛最终名次的办法

1、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联赛最终名次。

2、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联赛最终名次。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4年《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比赛场地采用2014年《篮球规则》条款中所规定使用的比赛场地。

 2、采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10分钟。

3、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每队在第四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各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6、投中篮后和第四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在后场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该队前场的“掷球入界线”执行掷球入界恢复比赛。

7、比赛用球,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7号联赛用球。

8、直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员,自动追加停赛一场。

三、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报领队、医生、翻译、教练员各1人、助理教练员2人(包括1名体能教练),国内运动员15名(不得少于10名)。在比赛当日上午的联席会上,双方运动队必须确定当场比赛10-12名队员参赛[国内球员不得少于10名(含10名)]名单,并由双方教练员、技术代表签字确认。名单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实因为伤病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在赛前40分钟提交由主教练和队医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技术代表同意后进行更改。

(二)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赛。各队必须为运动员办理医疗和人身伤害险。报名时须交保险复印件。

(三)每队须配备至少两套不同颜色、符合规则要求、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如有联赛装备赞助商,则由联赛赞助商提供。如没有联赛装备赞助商,则由队伍自筹,但全队服装须统一)。

(四)国内球员必须是在中国篮协注册的球员。

(五)外籍球员引进及参赛规定: 1、各参赛队可以引进1名外籍球员(自行选择),外籍球员年龄须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外籍球员完成在中国篮球协会的注册且工作签证及就业许可证齐全即可参赛。   3、被更换掉的外籍球员不能再代表其他球队参加本年度比赛。   4、外籍球员上场人次不限。

四、运动员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要求和标准按照中国篮协公示结果执行。

五、技术代表、裁判员、比赛监督和新闻监督

由联赛办公室选派技术代表、裁判员、比赛监督和新闻监督到赛区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得冠军的球队颁发奖杯;还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技术统计单项奖、最有价值球员(每周、常规赛、总决赛)、最佳新人、优秀赛区、优秀啦啦表演队、优秀赛场主持人(MC)、优秀推广俱乐部等奖项。具体评选奖励办法详见《联赛手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中国篮协负责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