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女子拳击锦标赛
一、参赛资格和级别设置
年龄:
年龄在19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
级别:
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1kg、+81kg,共10个级别。
要求:
1.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含体育院校和普通高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名时需出具加盖院校公章的学籍证明;2.未参加过各系列全国拳击锦标赛;3.经正规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出具三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并由参赛单位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十分制评判办法。
(三)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自备头盔须经大会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运动员须自备护齿(禁止使用红色护齿)、护裆、护手绷带;女子运动员需佩戴发网,否则不得参赛。
(四)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用拳台、计分设备。
三、有关规定
使用12oz拳套。
比赛均佩戴头盔。
(二)所有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应在赛前认真学习拳击礼仪,教练员禁止穿着拖鞋、皮鞋、背心、短裤担任助手,比赛时禁止使用酒店毛巾等洁具为运动员清理,运动员应正确使用吐水桶等拳台设施。
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超出8人录取前5名予以奖励(第三、五名并列),不足8人,录取前3名予以奖励;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比赛设立“优秀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
(四)比赛设立“优秀裁判员奖”。
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将按照《中国拳击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选派。
五、纪律检查
比赛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