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棒球联赛

一、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年满18岁(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须符合《中国棒球协会教练员、运动员注册参赛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三)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签署《参赛承诺书》,并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四)乙组山东商职学院队和社会选拔队需通过联赛组委会资格审查;

(五)各队必须严格遵守联赛商业管理有关要求,严重违反规定者给与处罚,不接受处罚者取消参赛资格;

(六)各队必须尽快提交经商标局注册的本队商业标识(含队名及LOGO),最迟须在今年底前提交合法文件,明年起所有不持有合法商标所属权的队伍标识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

 

1、甲组比赛由常规赛和总决赛组成。

(1)甲组常规赛分三站进行单循环赛制,第一站:北京;第二站:广州;第三站:无锡。循环赛积分前两名的队伍进入总决赛,其余队伍按积分排名确定最终名次。

(2)总决赛:总决赛采用3场2胜制,比赛地点在广州天河棒球场。

2、乙组为双循环赛制。按积分排名在甲组之后确定联赛总名次。

3、总排名第六名与第七名进行附加赛,获胜者取得2016年度中国棒球联赛甲组参赛名额。

4、如遇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联赛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办法做出决定。

(二)计分与决定名次方法:

1、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将依次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其排名:

两个队积分相同:

(1)相互间比赛的胜场数决定名次,胜场次多者名次在前;

(2)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3)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责任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4)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安打率决定名次,安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5)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上垒率决定名次,上垒率高者名次列前;

(6)以两队相互间的垒打率决定名次,垒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两个以上队积分相同:

(1)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2)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责任失分除以防守局数决定名次,商小者名次列前;

(3)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安打率决定名次,安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4)以队伍相互间比赛的上垒率决定名次,上垒率高者名次列前;

(5)以队伍相互间的垒打率决定名次,垒打率高者名次列前。

(三)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3年版《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九局,如打成平局,第十局在二垒放跑垒员,直至分出胜负。

3、双方比分相差10分及以上时,七局可结束比赛;双方比分相差15分及以上时,五局可结束比赛。

4、关于指导投手:根据国际比赛的有关规定,守队每场比赛(九局)可以指导投手三次; 在同一局中对同一击球员,教练员只能指导投手一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九局指导投手是否已满三次,均从第十局开始,每三局只可指导投手一次。教练员要求指导投手时,必须向司球裁判员示意,经司球裁判员同意后,方准入场。教练员入场后,只允许对投手和一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一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一次,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一次,必须更换投手(不能再担任本场比赛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计算次数。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时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5、采用指定击球员办法(详见规则)。

6、根据国际棒联最新规定,开赛前1小时双方互告先发投手为右投或左投。

(四)关于加速比赛的规定:

1、裁判员宣布交换攻守后,双方队员要迅速跑上跑下,于1分钟内各就各位,准备比赛。

2、投手的规定:垒上没有跑垒员投手12秒钟内必须将球投出,超时判为1球。

3、对击球员的规定:击球员须在主裁判宣布“击球员进箱”后5秒钟内到达击球区内准备击球。对超时者裁判员可示意投手投球。在比赛中击球员不得双脚踏出击球区看暗号。

(五)服装及器材:

1、各队须身穿贴有联赛组委会指定徽标的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和号码。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头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穿棒球钉鞋,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本队统一的单耳头盔。比赛中在跑垒指导区的教练员或运动员必须与本队服装一致并戴头盔,否则不能进入跑垒指导区。

3、比赛使用中国棒球协会认可的木制球棒。

4、比赛统一使用联赛组委会指定的棒球。

5、服装上不允许缝系闪亮物和金属纽扣,运动员不得戴反光或尖锐的首饰。

三、裁判员和比赛监督

1、所有比赛监督、裁判员、记录员由中国棒球协会统一选派。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出示裁判证书。

2、裁判员如因事不能参加赛区工作,必须提前7天报告主办单位。

3、主办单位将在赛前安排裁判员培训班,认真学习规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并进行规则测验及临场实习。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