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项目
5000米:女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
10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四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男子四人划艇
5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男子四人划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四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
2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男子四人划艇
二、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特邀单位除外)。
(二)每个参赛单位每个项目参赛艇数不限。
(三)除女子单人划艇运动员外,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5000米项目的比赛,否则将不允许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
(四)1993年1月1日以后(包括1993年1月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U23锦标赛。1998年1月1日以后(包括1998年1月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青年锦标赛。
(五)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和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六)比赛艇、桨和艇的加重物自备。
(七)各单位的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各单位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标志须在运动员年度注册时报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批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和批准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规则。
(二)青年锦标赛项目同U23锦标赛项目。
(三)5000米比赛采用一次决赛排名;其他项目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报名不足9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报名不足3条参赛艇的项目只计测试成绩。
(五)如遇恶劣天气影响比赛进行的,将以上一轮的成绩排定最终的名次。
(六)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竞赛规则执行,抗议和申诉费均为500元人民币。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