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攀岩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男子:攀石赛、难度赛

女子:攀石赛、难度赛

二、比赛场地:

人工岩壁

三、参赛资格:

(一)年龄14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二)上年全国少年攀岩锦标赛C组各单项前三名运动员;

(三)上年攀岩希望之星C组总冠军选手。

四、报到:

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或学生证、军官证、护照等其它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能出示有效证件的运动员,将不予参赛。

五、比赛规则:

参照国际攀联竞赛规则,由中国登山协会制定。

六、比赛办法:

难度赛:将进行预赛、决赛;预赛取前8名进入决赛。

攀石赛:将进行预赛(开放式)、半决赛和决赛;预赛前20名进入半决赛(若女子参加预赛的人数不足25人,则女子取前12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6名进入决赛。

注:攀石赛预赛轮采取开放式,线路数为6条,按照线路的难度系数由难到易编号为线路1至线路6。此次参赛选手攀石最新年度积分排名的前6名在集体观察线路阶段,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对应进行线路1至线路6的第一次尝试攀登(即第一的攀登线路1,第二的攀登线路2,以此类推)。当排名第六的选手完成线路6的第一次尝试攀登后,所有参赛选手进行开放式攀登。

七、名次录取:

各单项取男、女子前八名。

八、年度积分:

各单项前30名运动员将获得“本年的全国攀岩分站赛”积分,积分办法参见中国登山协会官网关于《2014赛季全国攀岩运动员积分排名办法》的通知。

九、奖励办法:

各单项男、女子前八名分别给予证书和奖金,前三名再分别授予奖牌。

十、交通食宿:

(一)交通费:各参赛队运动员、随队官员交通自理;中国登山协会指派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报销往返火车硬卧车票、高铁/动车车票(二等席)及长途汽车车票,出租车票不予报销。

(二)食宿费: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限1人)及中国登山协会指派的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比赛期间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

十一、竞赛场地及器材:

比赛场地、技术装备由大会提供,运动员的攀岩鞋、安全带及镁粉袋等个人装备自备。

十二、仲裁、裁判员及定线员:

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定线员及工作人员由中国登山协会选派。以上人员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费用自理。

十三、竞赛纪律:

竞赛委员会须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攀岩项目的有关规定及竞赛规程。全体裁判员、运动员、领队及教练须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犯者经查实,将由比赛赛风赛纪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检录后未到赛区者;故意延误比赛及比赛罢赛者,将视情节给予黄牌或红牌,并处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

十四、保险规定: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确认时提交保单。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