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
二、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各省市协会、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壁球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所有中国大陆籍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在代表队属地生活工作满5年的香港、澳门同胞有报名参赛资格,但报名者需持有大陆地区5年以上居住证明,且每队最多可报1人。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只可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壁球协会委派的代表队。
三、运动员排序:
每队报名3名男主力队员和2名女主力队员和男女替补各一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每队在报名时须申报 球员排序: 男 1, 男2,男3,男4 (M1,M2,M3,M4); 女1, 女2,女3(W1,W2,W3); 球员排序不得更改。 每场比赛出场顺序为:男2-女2-男3-女1-男1。
四、竞赛办法:
(一)报名少于6支代表队,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报名多于6支少于16支代表队(含16支代表队),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以及单败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名次。
(二)竞赛规则:采取中国壁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壁球单打竞赛规则》。
(三)比赛采用11分制,局数:5局3胜。若参赛队伍超过16支,1/8决赛前的比赛采用3局2胜。
五、赛会安排:
1、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戴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壁球协会认可,运动员自主佩戴商业标识不能超过2块,且每块不超过20平方厘米,长边不超过10厘米,并在赛前2周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
2、赛事总监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3、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中国壁球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的各项规定,违反者,将视情况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录取名次和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选手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名时未能提供保险凭证的不予报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为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为获得前六名的代表队颁发获奖证书,不足六支队伍,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减一颁发获奖证书。
(二)比赛将评选精神文明代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并颁发证书。
七、仲裁及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仲裁委员: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赛事总监: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裁判长: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裁判员: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八、赛事官方网站:
中国壁球协会网站squash.spor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