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壁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参赛单位及运动员资格:

各省市协会、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壁球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所有中国大陆籍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在代表队属地生活工作满5年的香港、澳门同胞有报名参赛资格,但报名者需持有大陆地区5年以上居住证明,且每队最多可报1人。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只可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壁球协会委派的代表队。

三、竞赛办法:

(一)分组办法:

1、U19(17岁至19岁的选手)

2、U17(15岁至17岁的选手)

3、U15(13岁至15岁的选手)

4、U13(11岁至13岁的选手)

5、U11(9岁至11岁的选手)

6、U9 (7岁至9岁的选手)

(二)竞赛规则

1、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名次。

2、竞赛规则:采取中国壁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壁球单打竞赛规则》。比赛采用11分制,局数:3局2胜(决赛采用5局3胜)

四、巡回赛积分:

详见《中国壁球协会青少年积分管理办法》,中国壁球协会官方网站(squash.sport.org.cn/)是中国壁球巡回赛组委会提供的积分查询和积分排名查询途径。

五、赛会安排:

1、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戴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壁球协会认可,运动员自主佩戴商业标识不能超过2块,且每块不超过20平方厘米,长边不超过10厘米,并在赛前2周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

2、赛事总监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3、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中国壁球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的各项规定,违反者,将视情况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录取名次和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选手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名时未能提供保险凭证的不予报名。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报名参赛人数多于6人,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报名人数少于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给予奖励。

2、各组前6名奖励证书,并且前6名奖励奖品。

3、各站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2名,裁判员1名,并奖励奖品及荣誉证书。

七、仲裁及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仲裁委员: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赛事总监: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裁判长: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裁判员:由中国壁球协会委派

八、赛事官方网站:

中国壁球协会网站squash.sport.org.cn/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中国壁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