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单位:
中国保龄球协会A级团体会员单位,和经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批准的其他参赛单位。
二、竞赛项目:
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总团体
女子:单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五人队际赛、全能、精英赛。
男子:单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五人队际赛、全能、精英赛。
男女混合赛。
三、参赛资格:
参赛各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保龄球协会会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具备中国保龄球协会个人会员资格。
四、竞赛办法:
(一)单项赛成绩:
单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五人赛预赛每人各打6局,分别以单人、双人、三人、五人参赛选手6局得分之和,按得分高低排列。
三人赛、五人赛各进行两节(每节3局)共6局比赛,两节比赛分别用两种油型两天完成。五人赛两节间可以换人,五人队际赛的同时安排各队另一名运动员在其他球道进行6局的比赛,以保证个人全能成绩。
(二)全能成绩:各参赛选手以上述四项单项赛预赛共24局比赛合计分计算全能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列全能名次。 单项比赛及全能积分相同需要区分名次时,同分运动员加赛9、10格,如再同分继续加赛9、10格直至决出名次。
(三)精英赛成绩:1、获得个人全能24局总分前16名选手参加精英赛。进入精英赛的运动员,于精英赛比赛的前一天到竞赛部确认是否参加精英赛比赛。凡未确认者其名次位置由相邻名次依次递补,最终确认16名运动员参加精英赛比赛。
2、16名运动员按照全能成绩排名进行交叉对抗赛,即第一名对抗第十六名,第二名对抗第十五名,比赛采用3局2胜决胜负,胜者晋级。
3、晋级的8名运动员仍按照全能成绩排名进行交叉对抗赛,采用3局2胜决胜负,胜者晋级,负者按照全能成绩排名分列五至八名。
4、晋级的4名运动员按照全能成绩排名进行交叉对抗,胜者进入决赛,负者并列第三名,比赛采用3局两2制。
5、进入决赛的2名运动员采用三局两胜制决出最终的冠亚军。
6、精英赛每轮比赛均由全能排名靠前的选手选择首局比赛油型及投球顺序,随后的比赛依次交替。
7、如在一局比赛中出现同分,采用“突然死亡法”,双方在同一条球道上各投一球,先投出全中者获胜,如同时未投出或投出全中,继续投球直至决出胜负。
(四)男女混合赛:由每个参赛队派出男女运动员各一名,进行两局贝克式双人赛,以两局总分按高低排列名次,出现同分情况加赛9、10格。混合赛成绩不计入全能成绩。
(五)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各参赛队报满6人方有资格计算团体成绩。计算男、女子团体名次时,分别取各参赛队伍中全能成绩最好的男女各5名运动员分别累加全能成绩进行排名;计算团体总成绩时,分别取各支队伍中男、女子全能成绩最好的各5名运动员(共10名运动员)累加全能成绩进行排名。如出现成绩相同需要区分名次,按各类别单项获得金牌数区分,如所获金牌数相同,则按照所获得银牌数区分,以此类推。
(六)最高局分出现同分时,以最早出现的最高局分为准。
五、规则、裁判员及仲裁:
比赛采用2012年中国保龄球协会审定的FIQ-WTBA竞赛规则。由三人组成技术委员会主持比赛,由三人组成仲裁委员会依据FIQ-WTBA相关规定执行仲裁职责。裁判及仲裁人选另行通知。 球检:所有参赛者必须参加球检,以确保其比赛用球符合FIQ-WTBA竞赛规则关于保龄球的数量、球的表面,球的重量及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比赛赛区内严禁吸烟。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总冠军奖冠军杯一座,男、女团体冠军各奖冠军杯一座。
(二)单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五人队际赛、全能、及混合赛各奖励前六名,精英赛奖励前八名。
(三)设男、女最高局分奖。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中国保龄球协会个人会员均可获得全国保龄球比赛积分。
七、注册、报名、报到及相关处罚:
(一)注册:
自本次全国锦标赛报名之日起进入新一注册周期,各参赛运动员上一注册周期代表关系视为默认代表关系。如产生转会及注册变更有关事宜,须于本次报名期内一并提交运动员转入、转出证明。 参赛运动员以参赛单位为注册单位报名。注册相关要求请遵照保龄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
本次全国保龄球锦标赛报名规定如下: 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2名(其中当地体育局或保协官员至少1名),教练员2名,男、女队各一支。男队必须报满6人,女队不限。
(三)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11月3日到赛区报到,4日球检、练习、召开领队技术会议,11月5日至11月12日比赛,11月12日下午离会。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网球保龄球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览馆东路5号网球保龄球馆;电话:0471-6567782,0471-6569788。如有提前报到者,必须征得承办单位同意,所需经费自理。
(四)处罚:
自报名受理之日起,凡无故中途退出比赛的单位和个人,均停赛一年。
八、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时各队应按照FIQ-WTBA规定,统一队服。在比赛服装上可以出现:
1. 运动员姓名;
2. 省市地区或俱乐部名称;
3. 运动员所代表的省市地区协会的标志;
4. 呈现在服装上的广告,大小不得超过运动员服装背后字体大小的一半,且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为协调各方面利益,本次比赛规定各参赛队以及大会主赞助商的服装广告均不得具有唯一性。各参赛队服装广告队名前如冠企业名称,总字数应不超过8个字。
(二)自带符合竞赛规则的保龄球和鞋。比赛用球通过球检,方可使用。
(三)下油标准:
具体油型另行通知。
(四)保龄球瓶重量符合FIQ-WTBA规则规定。
九、经费:
参赛各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最新规定,收取个人会员会费20元/人(运动员),收取团体会员单位注册费50元/团体会员单位,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