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单位:
中国保龄球协会A级团体会员单位,和经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批准的其他参赛单位。
二、竞赛项目:
男子精英对抗赛、女子精英对抗赛。
三、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必须符合《保龄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中国保龄球协会会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具备中国保龄球协会个人会员资格。
(一)男子精英赛参赛选手共24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1)当年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男子全能成绩前4名
(2)当年全国男子保龄球锦标赛北方赛区全能成绩前4名
(3)当年全国男子保龄球锦标赛南方赛区全能成绩前4名
(4)当年全国男子保龄球锦标赛总决赛全能成绩前8名
(5)承办单位推荐名额4名
上述第(1)-(3)项若有运动员放弃参赛,则所属名额自动递补至第(4)项。
(二)女子精英赛参赛选手共24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1)当年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女子全能成绩前4名
(2)当年全国女子保龄球锦标赛全能成绩前16名
(3)承办单位推荐名额4名
上述第(1)项若有运动员放弃参赛,则所属名额自动递补至第(2)项。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当-FIQ-WTBA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三)预赛阶段:
1、分组:将男女各24人各分成2组(具体分组方案另行通知),每组12人。
2、单循环预赛:
每人与同组另11名选手进行2节共12局比赛,比赛在两种油型上进行,包括11局循环赛及1局排位赛。每局比赛胜者获得10分加分,打平双方各获得5分,负者不得分,按12局实际得分及加分之和排列名次,高者列前,取各组前3名进入决赛。其他人员根据预赛分数合并排列名次。
(四)决赛阶段:
各组前3名共6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由三个阶段组成
1、第一阶段:由各组第三名及两组成绩较差的一个第二名进行1局比赛,比赛在一对球道进行,由第二名选手选择油型,抽签决定投球顺序。按1局得分排列名次,胜者晋级,负者按预赛成绩排列名次。
2、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胜者、两组成绩较好的第二名,两组成绩较差的第一名进行1局比赛,比赛在一对球道进行,由第一名选择油型,抽签决定投球顺序。按1局得分排列名次,胜者晋级,负者按预赛成绩排列名次。
3、第三阶段:由第二阶段胜者与两组成绩较好的第一名进行1局比赛,比赛在一条球道进行,由成绩较好的第一名选择油型和投球顺序。按1局得分排列名次,胜者获得精英冠军,负者获得第二名。
(五)同分
预赛阶段和决赛阶段出现同分情况时,均采用突然死亡法,双方在一条球道上(由预赛成绩排名靠前方选择)各投一个球,击出全中的球员胜出,如果都击出或都未击出全中将继续投下一个球,直至区分胜负为止。
五、规则、裁判员及仲裁:
比赛采用2012年中国保龄球协会审定的FIQ-WTBA竞赛规则。由三人组成技术委员会主持比赛,由三人组成仲裁委员会依据FIQ-WTBA相关规定执行仲裁职责。裁判及仲裁人选另行通知。 球检:所有参赛者必须参加球检,以确保其比赛用球符合FIQ-WTBA竞赛规则关于保龄球的数量、球的表面,球的重量及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比赛赛区内严禁吸烟。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总冠军奖冠军杯一座,男、女团体冠军各奖冠军杯一座。
(二)单人赛、双人赛、三人赛、五人队际赛、全能、及混合赛各奖励前六名,精英赛奖励前八名。
(三)设男、女最高局分奖。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中国保龄球协会个人会员均可获得全国保龄球比赛积分。
七、注册、报名、报到及相关处罚:
(一)注册:
自本次全国锦标赛报名之日起进入新一注册周期,各参赛运动员上一注册周期代表关系视为默认代表关系。如产生转会及注册变更有关事宜,须于本次报名期内一并提交运动员转入、转出证明。 参赛运动员以参赛单位为注册单位报名。注册相关要求请遵照保龄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
本次全国保龄球锦标赛报名规定如下: 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2名(其中当地体育局或保协官员至少1名),教练员2名,男、女队各一支。男队必须报满6人,女队不限。
(三)处罚:
自报名受理之日起,凡无故中途退出比赛的单位和个人,均停赛一年。
八、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时各队应按照FIQ-WTBA规定,统一队服。在比赛服装上可以出现:
1. 运动员姓名;
2. 省市地区或俱乐部名称;
3. 运动员所代表的省市地区协会的标志;
4. 呈现在服装上的广告,大小不得超过运动员服装背后字体大小的一半,且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为协调各方面利益,本次比赛规定各参赛队以及大会主赞助商的服装广告均不得具有唯一性。各参赛队服装广告队名前如冠企业名称,总字数应不超过8个字。
(二)自带符合竞赛规则的保龄球和鞋。比赛用球通过球检,方可使用。
(三)下油标准:
具体油型另行通知。
(四)保龄球瓶重量符合FIQ-WTBA规则规定。
九、经费:
参赛各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最新规定,收取个人会员会费20元/人(运动员),收取团体会员单位注册费50元/团体会员单位,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