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单位:
中国保龄球协会A级团体会员单位,和经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批准的其他参赛单位。
二、竞赛项目:
(一)青年组:男、女队各四名运动员中:允许25岁一名(超龄球员),24岁三名,不得以大龄队员顶替小龄队员,反之不限。超龄球员将不获得精英赛资格,其它成绩和排名均有效。
1、女子:单人赛、双人赛、四人队际赛、最高局分、全能、精英赛;
2、男子:单人赛、双人赛、四人队际赛、最高局分、全能、精英赛;
3、男女混合赛;
4、男子团体冠军、女子团体冠军、团体总冠军。
(二)少年组:每队可派男、女各两名队员参赛,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6岁以后。
1、女子:单人赛、双人赛、最高局分、全能成绩
2、男子:单人赛、双人赛、最高局分、全能成绩
3、男、女混合赛
4、技巧大赛
三、参赛资格:
各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保龄球协会会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具备中国保龄球协会个人会员资格,并符合《保龄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加强青少年保龄球选手交流,本届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起,允许居住在大陆的国外及港澳台青少年选手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青年组
1、男、女单人赛每人打6局,按6局总分的高低排名,高者在前。
2、男、女双人赛、四人队际赛每人各打6局,分别以二人、四人的得分之和,按高低排名,高者在前。
3、单项及全能成绩相同需要区分名次时,进行“点球决胜”。
4、参赛选手须打满单人赛、双人赛、四人赛共18局比赛,以获得全能分。
5、精英赛:
(1)获得个人全能18局总分男子前12名,女子前8名选手参加精英赛。有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于赛前一天到竞赛部确认是否参加比赛。未确认者的名次位置由相邻名次依次递补,最终确认男子12名、女子8名运动员参加精英赛比赛。
(2)精英赛比赛采用交叉淘汰赛模式,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3)每场比赛采用长短油交替模式,每局比赛2名选手在一条球道进行,由全能成绩排名较高者选择首局油型。
(4)每局对抗赛出现同分情况时,采用“点球”直至区分胜负为止。
6、男女混合赛:同时报有男子、女子队伍的代表队有资格选派一名男队员和一名女队员参加男女混合赛,比赛采用贝克式打法,按2局总分排列名次。
7、团体成绩计算方法:男子参赛队(报满4人方可)全能成绩累加计算男子团体成绩,女子参赛队(报满4人方可)全能成绩累加计算女子团体成绩,团体总冠军分别将各男、女参赛队全能成绩累加进行排名。如成绩相同,按各类别单项获得金牌数排名,如所获金牌数仍相同,则按照所获得银牌数排名,以次类推。
8、最高局分出现同分时,则以最早出现的最高局分为准。
(二)少年组
1、男、女单人赛每人打4局,按4局总分的高低排名,高者在前。
2、男、女双人赛每人各打4局,以两人得分之和,按高低排名,高者在前。
3、单项及全能成绩相同需要区分名次时,进行“点球决胜”。
4、参赛选手须打满单人赛4局、双人赛4局,已取得全能成绩。
5、男女混合赛:同时报有男子、女子队伍的代表队有资格选派一名男队员和一名女队员参加男女混合赛,比赛采用贝克式打法,按2局总分排列名次。
6、技巧大赛:为增加趣味性,并鼓励青少年选手从事基本功练习,本届全国青少年保龄球锦标赛开始,特增设技巧大赛。
比赛内容:不同瓶位补中(5号瓶、7号瓶、10号瓶、5-7瓶、2-8瓶、全中等)
比赛方式:所有少年组参赛选手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抽签分成若干组,每组6个人,6个人从起始球道开始,按顺序依次完成不同瓶位补中及最后的全中击打,获得本组第一的选手晋级,各组第一再进行比赛,直至决出最终名次)
五、规则、裁判员及仲裁:
比赛采用当年中国保龄球协会审定的FIQ-WTBA竞赛规则。由三人组成技术委员会主持比赛,由三人组成仲裁委员会依据FIQ-WTBA相关规定执行仲裁职责。裁判及仲裁人选另行通知。 球检:所有参赛者必须参加球检,以确保其比赛用球符合FIQ-WTBA竞赛规则关于保龄球的数量、球的表面,球的重量及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比赛赛区内严禁吸烟。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奖牌和获奖证书:团体成绩颁发冠军队,精英赛颁发前八名,其它各项颁发前六名,另颁发男女单局最高奖。
(二)所有比赛项目前三名设立奖品,总价值25000元。
七、注册、报名、报到及相关处罚:
(一)注册:
自本次全国锦标赛报名之日起进入新一注册周期,各参赛运动员上一注册周期代表关系视为默认代表关系。如产生转会及注册变更有关事宜,须于本次报名期内一并提交运动员转入、转出证明。 参赛运动员以参赛单位为注册单位报名。注册相关要求请遵照保龄球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
本次全国保龄球锦标赛报名规定如下: 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2名(其中当地体育局或保协官员至少1名),教练员2名,男、女队各一支。男队必须报满6人,女队不限。
(三)处罚:
自报名受理之日起,凡无故中途退出比赛的单位和个人,均停赛一年。
八、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时各队应按照FIQ-WTBA规定,统一队服。在比赛服装上可以出现:
1. 运动员姓名;
2. 省市地区或俱乐部名称;
3. 运动员所代表的省市地区协会的标志;
4. 呈现在服装上的广告,大小不得超过运动员服装背后字体大小的一半,且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为协调各方面利益,本次比赛规定各参赛队以及大会主赞助商的服装广告均不得具有唯一性。各参赛队服装广告队名前如冠企业名称,总字数应不超过8个字。
(二)自带符合竞赛规则的保龄球和鞋。比赛用球通过球检,方可使用。
(三)下油标准:
具体油型另行通知。
(四)保龄球瓶重量符合FIQ-WTBA规则规定。
九、经费:
参赛各单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最新规定,收取个人会员会费20元/人(运动员),收取团体会员单位注册费50元/团体会员单位,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保龄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