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众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伍为中国跆协团体会员(指跆拳道馆、跆拳道俱乐部、跆拳道学校等),由省市一级协会推荐;

(二)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现役专业运动员除外;

二、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跆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品势比赛:

品势比赛采用(cut off)排位赛赛制。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进行抽签,晋级赛在第一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进行比赛;半决赛、决赛在第二指定品势中抽选两套品势进行比赛。

(三)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单败淘汰赛制。

(四)自创品势:采用一轮计分排位赛制(cut off)。

三、竞赛项目

(一)品势比赛(分个人、混双、团体三个竞赛组别):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男、女):7岁以下;

(2)儿童组(男、女):7岁-8岁;

(3)少儿组(男、女):9岁-13岁;

(4)少年组(男、女):14岁-18岁;

(5)青年一组(男、女):19岁-24岁;

(6)青年二组(男、女):25岁-30岁;

(7)成年一组(男、女):31岁-40岁;

(8)成年二组(男、女):41岁以上。

2、混双比赛:

(1)幼儿组(男、女):7岁以下;

(2)儿童组(男、女):7岁-8岁;

(3)少儿组:9岁-13岁;

(4)少年组:14岁-18岁;

(5)青年组:19岁-30岁;

(6)成年组:31岁以上。

3、团体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人组成。

(1)幼儿组(男、女):7岁以下;

(2)儿童组(男、女):7岁-8岁;

(3)少儿组:9岁-13岁;

(4)少年组:14岁-18岁;

(5)青年组:19岁-30岁;

(6)成年组:31岁以上。

4、参赛人数: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人(组)参赛;

5、

品势内容:在领队会议上从指定品势中抽签决定竞赛品势;

(二)竞技比赛:

1、组别、级别:

(1)儿童组:7-8岁;

(2)少儿一组:9-10岁

(3)少儿二组:11-13岁

(4)少年组: 14-15岁

2、参赛人数: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3人参赛;

(三)自创品势:

1、个人比赛:分为男、女组别,每组每队限报3人。

(1)少年组:14岁-18岁

(2)青年组:19岁-30岁

(3)成年组:31岁以上

2、混双比赛:为1男1女上场,每队每组限报3对。

(1)少年组:14岁-18岁

(2)青年组:19岁-30岁

(3)成年组:31岁以上

3、团体比赛:参赛人数5人,其中男、女比例为3男2女或3女2男。每队每组限报1队。

(1)少年组:14岁-18岁

(2)青年组:19岁-30岁

(3)成年组:31岁以上

4、比赛内容

(1) 自创品势比赛是指以跆拳道技术为基础,融合音乐、舞蹈艺术进行编排后形成的具备独特风格的品势。

(2) 按照世跆联品势规则规定,自创品势比赛需遵循以下原则:

① 品势路线:自行编排确定;

② 品势要求:每套自创品势须包含20-24组品势动作(即20-24 poom),每组不得超过5个动作;

③ 技术要求:每套自创品势均应包含跆拳道进攻和防守技术,其中60%为腿部技术,40%为手部技术;

④自由进行音乐艺术编排;

⑤所有技术动作应当是在跆拳道技术范围内,自创品势的技术解释权归中国跆协裁判委员会;

⑥个人、混双、团体自创品势的比赛时间为60-70秒,时间不足或超出均为扣分事项;

⑦比赛场地:个人、混双自创品势比赛场地为10m*10m区域,团体自创品势为12m*12m区域。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混双、团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包括混双),前8名积分依次为16、12、10、8、6、4、2、1;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三)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最佳技术奖”、个人男子女子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锦旗或奖杯;

(四)设“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奖杯;

(五)设“跆拳道精英奖”,授予证书;

(六)设“优秀裁判员奖”,授予证书或奖状。

五、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电子计分牌、头盔、护具等,各队自行准备拳套、脚套;

(二)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协指定、推荐的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中国跆协指定、推荐产品目录见附件2);

(三)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中国跆协审查后方可使用;

(五)如有赞助单位运动队,可在秩序册(成绩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格式为:参加单位名称“XXXXX队”。赞助单位名称(括号内名称)不得多于6个汉字或12个字节;组委会审核批准冠名单位名称的截止时间为锦标赛截止报名时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六、经费

(一) 参赛人员食宿费用自理,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指定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20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20元,组委会统一安排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

七、报名及报到

(一)报到:

1、报到时领队、教练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会员证、身份证及一寸标准近照2张。

2、报到时缴纳竞赛管理费和保险费;

(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

八、入会须知

按照中国跆协的规定,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均须为中国跆协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请各参赛队提前在本省省级跆拳道协会办理入会手续,或报到现场办理入会手续(有关会员及会费管理规定,请登陆中国跆协会员网站:www.chntkd.org.cn 查询)。

九、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